四川省渠县公证处成立于1981 年,系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证明机构的事业单位。公证处秉持客观公正、执业为民、预防纠纷、服务群众的工作宗旨,主要办理国内、涉外、涉台(港、澳)的民事、经济公证事项,提供各类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因日常业务工作开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公证员助理,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志之士踊跃报名应聘。现将招聘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证员助理,1 名。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热爱公证法律服务事业。
年龄22 周岁以上、35 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6 年8 月15 日(报名截止当日)。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录用。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得报考情形
受过刑事处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曾被机关、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开除、辞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其他不符合公证行业从业要求的情形。
三、薪资福利标准
本次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企业化薪酬管理,配套完整劳动保障待遇。
薪资构成: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福利保障:入职后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享有带薪休假等各类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8 月15 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要求投递报名材料,具体事宜如下:报名材料:《四川省渠县公证处聘用公证员助理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正反面、无犯罪记录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403979695@qq.com。
邮件命名:邮件主题统一按照“姓名+应聘公证员助理”格式命名,未按要求命名的邮件视为无效报名。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将以电话通知后续考试安排,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总成绩计算
笔试:笔试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5:1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考试范围为公证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笔试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聘用。
(五)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公证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入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
五、其他事项
应聘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附件:四川省渠县公证处聘用公证员助理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x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川省渠县公证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7322290
监督电话:0818721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