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2026年公开选聘乡镇(街道)残疾人
专职委员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选聘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2〕200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残疾人专(兼)职委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达市府办〔2018〕36号)精神,经县残联党组、理事会同意,决定公开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
一、选聘人数
选聘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2名(三汇镇、临巴镇各1名)。
二、选聘原则
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公开选聘、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渠县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自愿履行残疾人专职委员责任和义务。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残疾人工作,热心为残疾人服务。
(三)具有日常生活能力,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选聘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男性18周岁---40周岁,女性18周岁--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由残疾人担任的专职委员,须是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残疾人,或是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有扶养义务的近亲属,且长期在当地居住。
四、聘用方式及期限
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和履行聘用合同制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址:渠县残疾人联合会。
4、咨询电话:县残联办公室7322115,联系人:易先生。
(二)报名程序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籍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县残联报名,填写《渠县公开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报名表后附相关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由渠县残联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资格审核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需对证件信息等材料进行核实,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考和聘用资格。对存疑、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以及享受财政待遇的社工、村社区工作人员。
6.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由县残联工作人员电话和短信通知本人。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到县残联会议室参加考试,否则不能参考。
(四)考试
考试及成绩计算
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
1、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知识和残疾人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1)日常公文写作与处理(40分)。
(2)专业知识(6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考生可在互联网上下载。
2、面试(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选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此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
(五)开考比例
开考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应达到1∶2,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县残联采取考核的方式组织选聘。
(六)免收考试费。
(七)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体检人员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对合格人员进行违纪违法、信用纪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公示。公示期五天,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并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缺额,依次递补。
(八)签订聘用协议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组织的上岗业务培训,培训期满,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考核,经考核合格续聘。
六、其他事项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接受县监察等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各选聘环节考生逾期不报到者,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渠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渠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7月8日